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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前 “摩的”集结点将基本清除
2009-07-02 09:12:14                来源: 泉州网-东南早报          手机看新闻

    年底前 “摩的”集结点将基本清除

    “摩的”违法车辆将被登记保存7天,整治过程中首次使用凭证

“摩的”常常集结在车站、学校、医院周边拉客,影响交通,年底前这种现象有望消除。(王柏峰/摄)

  早报讯 (记者谢伟端 吴丽娇)从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泉州交警、交通等部门将联合整治摩托车违法行为,“摩的”违法车辆将被登记保存7天。这是昨日记者从中心市区道路秩序整治暨迎接创卫复检工作再部署再动员会议上获悉的。

  据悉,此次整治重点区域为少林路、东湖街、坪山路、宝洲街、泉州大桥、顺济桥、江滨路、临漳门、江滨北路、307省道以内(不含)。重点整治“摩的”非法营运;二轮摩托车超载、悬挂外地牌照进入中心市区、使用已到报废年限、套牌照或假牌照的行为;随意占道停放、结伙成堆等行为。

  整治过程将实行全程录像,保全证据,而且将首次使用凭证,即由交警支队负责印制“二轮摩托车先行登记保存车辆处理程序表”,在执法过程中由各部门组成的综合执法人员填写“处理程序表”并加盖综合执法专用公章。先行登记保存的车辆,鲤城区的暂时存放于恒发停车场;丰泽辖区的暂时存放于丰泽商城停车场(明伟停车场)。市交警支队将协调市公安局科技处在恒发、明伟停车场安装“公安暂扣车辆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为查扣二轮摩托车进行网上比对提供保障。

  据介绍,7月1日至7月31日为宣传阶段,而8月1日至12月31日为整治阶段。整治期间,对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的一律办理治安拘留5天;对以营利为目的的“摩的”实行车辆先行登记保存7天。违法者还要参加为期三天的免费交通安全法规学习。不服从管理,闯关者将根据造成的后果,采取教育、治安拘留或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等措施。对于聚众闹事、使用暴力等行为由公安部门处理。

  到今年年底,鲤城、丰泽辖区内的车站、学校、医院周边将基本清除以营利为目的的二轮摩托车集结点,临时集结点反弹率控制在30%以内。

  早报相关报道

  6月11日A12-13《围追堵截 “摩的”拉客上演“十面埋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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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一路口拟设环型人行天桥

  问题:不少市民反映,温陵路与九一街交叉路口的人行天桥被闲置着,利用率很低。  

  对策:针对这一问题,市交警部门表示,要充分利用现有人行天桥,除了增派警力,加强管理外,将建议政府作出对该路口进行改造的决策,商请有关部门协调增设东、西、北进出口的人行过街天桥,整平渠化岛,提高该路口的通行效率,缓解交通拥挤“顽疾”。

  同时,建议政府部门在其他交通结点上或平面交通冲突点上建设人行过街天桥和行人、非机动车过街下穿通道,以提高道路的通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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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策:记者从会上了解到,除了增派警力外,交警还将在市区实验小学、泉师附小、晋光小学、第九中学、现代中学、鲤城区实验幼儿园、第三幼儿园等交通情况复杂的学校门前道路开辟“绿色通道”,让学生安全、快速、有序地进出学校。

  重点整治接送学生运输车辆超速、超载、无牌无证、拼装车、报废车上路行驶,驾驶二轮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乱鸣喇叭、乱停乱放、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等行为;机动车随意停放、掉头,行人、非机动车不按道行走等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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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策:近期,市行政执法局将对该停车场进行清理,恢复成公用休闲场所或申请规划为公用停车场,然后对外开放,将由鲤城停车管理公司管理。

  增加停车位

  停车需规范

  交警将加强管理杜绝滥罚

  最近,泉州市交警支队将在市区增加1053个路面临时停车泊位,同时增加一批非机动车停车泊位。交警表示,新增停车位后,交警将规范司机停车及借道进出停车场、临时停车泊位的行为。

  据介绍,交警除了在市区的主次干道、支路上增设临时停车泊位外,还将在背街小巷、内沟河两侧增加临时停车泊位,以缓解中心市区的停车难问题。

  增设停车位后,所有车辆(包括非机动车)必须在停车场或者交通标志、标线规定的道路停车泊位内按顺行方向停放、车身不得超出停车泊位的标线。同时,借道进出停车场或道路设置的临时停车泊位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或行人正常通行。

  交警将对违反上述要求的车辆实施严厉处罚。处罚将以教育为主,严格按照值勤执法的程序办事,决不允许乱贴、乱拖、滥罚,以依法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蔡奇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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